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90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第4批)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共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年 第6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現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90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第4批)予以公告。
附件_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90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第4批).doc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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