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0月12日舉行的中汽協信息發布會上,中汽協方面也表示,有關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政策近期將出臺,但具體日期并未透露。
一系列產業政策望密集落地 新能源車行業健康發展可期
近期,工信部、發改委對于新能源車行業發布和制定了一系列產業政策,主要從準入條件、積分管理、碳排放等幾個方面著手。另外,對于新能源車行業的騙補事件的調查還在繼續,有從商用車轉向乘用車調查的趨勢。從政策本身來看,監管都有趨嚴態勢,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新政更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對于行業龍頭企業而言,集中度可能進一步提高。下面就來梳理下已經發布和即將發布的幾個政策的影響。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
政策內容:此管理規定主要對于新能源車生產企業準入方面進行要求。在企業準入方面,《新規》對生產能力和條件、設計開發、生產一致性、售后服務能力等,要求更加嚴格化和具體化。
在產品準入方面,《新規》不僅要求企業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還要求新能源車企應掌握整車控制系統、車載能源系統、驅動系統等開發與制造方面的技術,同時具備整車、整車控制系統、車載能源系統、驅動系統及其他自制部件的試驗驗證能力。
根據業內專家介紹,準入門檻的提高,未來新能源車企的總量將被控制,新建的新能源車企將不超過10家。
市場觀點:未來產品準入將提高性能要求,增加安全性檢測項目,檢驗標準將增16個,專項標準也從22個增加到38個;產品追溯性要求也將有所提高,關鍵部件必須具有相關標識;企業也需要強化安全監管,建立包括車輛安全、故障、能耗等數據庫,產品全生命周期檔案也將同步建設,此外還需要建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事故,進一步提升產品性能,推動技術進步。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對于新能源汽車的“范圍”進行了重新定義,將部分產品“剔除”出了新能源汽車范疇,具體規定等程序完結后會盡快發布。
>>《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政策內容:對汽車企業實行“碳配額”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定。發改委文件中稱,該管理辦法預計將于2017年正式頒布實施。在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退坡之際,“碳配額”管理辦法被認為是對汽車市場更有力的管理措施。
具體來看,“碳配額”涉及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注冊登記機構、核查機構、交易機構、車企等相關方,參與方較多,且信息公開、途徑明晰,有利于提升實施可行性。
此外,管理辦法對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退坡做出了說明:到2018年,財政補貼將在2016年的基礎上減少20%;到2020年,財政補貼將在2016年的基礎上減少40%。
市場觀點:北汽新能源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真正在新能源汽車上認真投入的汽車企業來說,碳配額政策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財政補貼,真正下功夫的新能源汽車企業肯定會獲得比之前更大的益處。
>>《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政策內容:征求意見稿強調,要建立企業履行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失信企業“黑名單 ”制度。對不履行承諾內容的失信違規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 ”并公開曝光,并在市場準入、享受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貨物通關等方面,對違規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場觀點:之前,財政部網站公布了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部分情況,曝光了五個典型案例。業內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國家對于新能源車行業準入管理將日趨規范和嚴格。
>>《“新能源汽車”試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政策內容:2017年擬在6個技術方向啟動19至38個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總概算為11.2億元,涉及動力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電機驅動、汽車智能化等方面。
市場觀點:2016年新能源汽車試點專項在6個技術方向已啟動實施18個項目,2017年擬在6個技術方向啟動19至38個項目。凡企業牽頭的項目須自籌配套經費,配套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1:1。其中,針對高安全、高比能鋰離子電池技術方面,考核指標將提交高比能鋰離子電池的安全風險識別方法與評測報告;建立電池的安全評測體系,形成相關安全標準;電池單體能量密度≥300Wh/kg,循環壽命≥1500次,成本≤0.8元/Wh,安全性達到國標要求,年生產能力≥1億瓦時。試點專項項目的啟動將助推鋰電池技術升級,有利于新能源車產業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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