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
推動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市場流通、資源環境等融合。實施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推進農業物聯網應用,提高農業智能化和精準化水平。推進農業大數據應用,增強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鼓勵互聯網企業建立產銷銜接的農業服務平臺,加快發展涉農電子商務。
第二十一章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以保障主要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為重點,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提高農業支持保護效能。
第一節 持續增加農業投入
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優化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創新涉農資金投入方式和運行機制,推進整合統籌,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逐步擴大“綠箱”補貼規模和范圍,調整改進“黃箱”政策。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完善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向種糧農民、新型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
第二節 完善農產品價格和收儲制度
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和保護農民利益并重,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制度和市場體系。繼續實施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化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探索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積極穩妥推進玉米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科學確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規模,改革完善糧食儲備管理體制和吞吐調節機制,引導流通、加工企業等多元化市場主體參與農產品收儲。推進智慧糧庫建設和節糧減損。
第三節 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揮各類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完善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制度。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增強省級聯社服務功能。積極發展村鎮銀行等多形式農村金融機構。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建立健全農業政策性信貸擔保體系。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第五篇 優化現代產業體系
圍繞結構深度調整、振興實體經濟,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構建創新能力強、品質服務優、協作緊密、環境友好的現代產業新體系。
第二十二章 實施制造強國戰略
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以提高制造業創新能力和基礎能力為重點,推進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深度融合,促進制造業朝高端、智能、綠色、服務方向發展,培育制造業競爭新優勢。
第一節 全面提升工業基礎能力
實施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突破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等“四基”瓶頸。引導整機企業與“四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產需對接。支持全產業鏈協同創新和聯合攻關,系統解決“四基”工程化和產業化關鍵問題。強化基礎領域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實施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支持工業設計中心建設。設立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
第二節 加快發展新型制造業
實施高端裝備創新發展工程,明顯提升自主設計水平和系統集成能力。實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發展智能制造關鍵技術裝備,強化智能制造標準、工業電子設備、核心支撐軟件等基礎。加強工業互聯網設施建設、技術驗證和示范推廣,推動“中國制造+互聯網”取得實質性突破。培育推廣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動生產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細化轉變。鼓勵建立智能制造產業聯盟。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動制造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引導制造企業延伸服務鏈條、促進服務增值。推進制造業集聚區改造提升,建設一批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培育若干先進制造業中心。
第三節 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實施制造業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完善政策體系,支持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實現重點領域向中高端的群體性突破。開展改善消費品供給專項行動。鼓勵企業并購,形成以大企業集團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細化、協作高效的產業組織形態。支持專業化中小企業發展。
第四節 加強質量品牌建設
實施質量強國戰略,全面強化企業質量管理,開展質量品牌提升行動,解決一批影響產品質量提升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加強商標品牌法律保護,打造一批有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支持企業提高質量在線檢測控制和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追溯能力。完善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國家級檢測與評定中心、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
第五節 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
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實現市場出清。建立以工藝、技術、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為約束條件的推進機制,強化行業規范和準入管理,堅決淘汰落后產能。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盤活資產,加快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退出,分類有序、積極穩妥處置退出企業,妥善做好人員安置等工作。
第六節 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進一步簡政放權,精簡規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清理規范中介服務收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精簡歸并“五險一金”,適當降低繳費比例,降低企業人工成本。降低增值稅稅負和流轉稅比重,清理規范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費,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保持合理流動性和利率水平,創新符合企業需要的直接融資產品,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完善國際國內能源價格聯動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降低企業能源成本。提高物流組織管理水平,規范公路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鼓勵和引導企業創新管理、改進工藝、節能節材。

第二十三章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瞄準技術前沿,把握產業變革方向,圍繞重點領域,優化政策組合,拓展新興產業增長空間,搶占未來競爭制高點,使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
第一節 提升新興產業支撐作用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技術、綠色低碳、高端裝備與材料、數字創意等領域的產業發展壯大。大力推進先進半導體、機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統、新一代航空裝備、空間技術綜合服務系統、智能交通、精準醫療、高效儲能與分布式能源系統、智能材料、高效節能環保、虛擬現實與互動影視等新興前沿領域創新和產業化,形成一批新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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