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開綠燈?
2016年9月,工信部首次發布《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年產量或進口量大于5萬輛的傳統乘用車企業需生產或進口一定比例的新能源乘用車。其中規定,2018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8%、10%、12%。
9月11日,在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月度會議上,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師建華表示,新能源汽車雙積分政策將出臺,雙積分應該會推遲一年實施。
近日在天津召開的2017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辛國斌也表示:“有關部門已制訂雙積分管理辦法,近期即將發布實施。”
一旦同意外企品牌在自貿區單獨設立獨資新電動車企業,這自然為外企品牌提供了新的一條“闖關”道路。
在今年特斯拉國產簽約烏龍事件中,知情人士就透露,令最終談崩的原因之一就是特斯拉態度強硬地期望能夠在華成立獨資的電動車企業,而不期望與中國汽車企業成立合資企業。
這同時被中國汽車業內人士廣泛質疑,稱這并不符合中國汽車產業改革開放的利益——技術引進吸收。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就寫文章評論認為,外國企業到中國投資建廠,是為了利益。他們既不是“雷鋒”,也不是“陰謀家”,同理,中國政府改革開放,也是為了中國的利益。
顯然,圍繞著外資進入中國新能源市場是否需要執行合資股比的限制,悄然開啟了新一輪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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