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月6日 工信部:《享受車船稅見面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9月6日消息,按照《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

時間:9月6日

工信部:《享受車船稅見面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9月6日消息,按照《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相關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開展了《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組織申報、技術審查工作,并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

根據這份車型目錄,其中包括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廣汽本田汽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鄭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的產品。 

時間:9月6日

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底9批)》

9月6日,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第9批)》,共包括108戶企業的288個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共101戶企業269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7戶企業9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8戶企業10個型號。

較之今年第8批目錄,第9批目錄車型中,新能源客車數量反超新能源專用車,共計127款占總目錄比重的44%,而新能源專用車數量為110款,占比38%。新能源乘用車數量依舊最少(共51款),不過18%的數量占比較上一批次已有所上升。在本次公告的51款新能源乘用車中,江蘇九龍共4款車型入圍,力帆、威馬、上汽、金龍客車、領途汽車、江南汽車、紅星汽車、沃爾沃入榜車型均為3款,一汽和海馬分別有2款車,剩余19家企業僅有1款車型進入。 

時間:10月9日

國務院:《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2018年10月9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在新的結構調整計劃中,國家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超過50%,重點區域達到80%。

其中特別提到的,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推廣應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超過50%,重點區域達到80%。各地將公共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范圍,加大用地、資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園區、工業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貨流密集區域,集中規劃建設專用充電站和快速充電樁。結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車輛通行條件。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運營補貼機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點物流園區、鐵路物流中心、機場、港口等推廣使用電動化、清潔化作業車輛。 

時間:11月5日

工信部:第313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申報本批《公告》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494戶,新產品共計1370個。

經企業準入條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準新設立專用汽車生產企業20戶。經裝備工業發展中心最終審核,共有459戶生產企業(其中:汽車生產企業385戶、摩托車生產企業73戶、低速汽車生產企業1戶)的1262個產品(其中:汽車產品1080個、摩托車產品179個、三輪汽車產品3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依據同一型號判定原則歸納后,通過技術審查的產品共計1001個(其中:汽車產品867個、摩托車產品131個、三輪汽車產品3個)。

同時,本批公告中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8年第11批)》,共包括77戶企業的161個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共66戶企業132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13戶企業22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6戶企業7個型號。

時間:11月7日

工信部:《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

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2〕34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予以公告。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其中,共計27家新能源汽車企業由于12個月及以上未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被工信部特別公示,名單覆蓋乘用車及商用車企業,其中,有華晨汽車、長安標致雪鐵龍等耳熟能詳的整車廠,也有萬向電咖等極受關注的造車新勢力。 

時間:11月23日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

通知指出,對于2015年、2016年銷售上牌、此前未獲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車輛,分別按照對應年度政策上報。申請補貼的運營車輛原則上應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上傳運行數據。

此外,除私人購買、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用車外,其他類新能源汽車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31日。其中,對2015年度關聯方及經銷商處閑置、終端用戶處閑置的車輛,將對車輛交付終端用戶及運行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核查,經駐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同意后將結果一并上報。

補貼申報后,再經省級新能源推廣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財務審查、資料審核和重點抽查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交至工信部和財政部。工信部將會同其他主管部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實際推廣情況進行現場抽查,發現弄虛作假問題將嚴厲處罰。 

時間:11月30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力爭用3年時間大幅提升充電技術水平,提供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加快完善充電標準體系,全面優化充電設施布局,顯著增強充電網絡互聯互通能力,快速升級充電運營服務品質,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環境和產業格局作為行動計劃目標。

行動計劃中提出:充分發揮中國充電聯盟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積極促進充電設施行業向規模化、規范化、多元化方向發展,促進創新,提質增效。通過開展自愿性產品檢測認證、行業白名單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門嚴格產品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督,引導充電技術進步,提升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和行業自律。推動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快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的信息互聯互通。 

時間:12月24日

財政部:《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

據財政部12月24日消息,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

為積極擴大進口,削減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國將對700余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包括新增對雜粕和部分藥品生產原料實施零關稅,適當降低棉花滑準稅和部分毛皮進口暫定稅率,取消有關錳渣等4種固體廢物的進口暫定稅率,取消氯 化亞砜、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繼續對國內發展亟需的航空發動機、汽車生產線焊接機器人等先進設備、天然飼草、天然鈾等資源性產品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

為適應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促進能源資源產業的結構調整、提質增效,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化肥、磷灰石、鐵礦砂、礦渣、煤焦 油、木漿等94項商品不再征收出口關稅。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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