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考慮廣告支持網站的好處,這是一個值得探索的想法,廣告的采用作為一種網站正常商業模式,其傳播速度更快。像Tripod這樣的公司,努力說服其他公司至少在網上銷售10年,比如汽車制造商,他們需要存在于網絡上,以在重要的新媒體上建立自己的品牌。汽車行業巨額廣告預算的一小部分都可以允許這些公司說服投資者,網絡廣告的潛力?是巨大的,給這些公司帶來比預期?更大的好處。
廣告默認商業模式四大缺點
廣告支持的網站發展迅速,無論用戶是否付費,它們對所有人開放。但是作為默認的商業模式,它至少存在四大缺點:
第一,沒有監管的廣告雖有可能存在,20世紀的大多數時間,無法核實的廣告是廣告的唯一方式,但很難想像網絡廣告沒有監管。網絡廣告的主要好處是能夠看到誰在看廣告。如果馬西亞的理論是正確的,沒有人太在意監控升級,他們希望創造更具吸引力的商業計劃。
第二,通過投資者故事時間機制,廣告不僅可能引來監督,也能創造產生和共享內容的激勵機制,從而生成瀏覽量和鼠標點擊量。但是點擊誘餌問題已經變得如此突出,就連互聯網信息傳媒平臺UpWorthy也要求廣告商應考慮多加關注讀者付費內容,而非產生多少點擊量。一些新的媒體帝國非常依賴廣告,他們向作者們提供各種便利,允許他們生成具有更大社會和信息價值的內容。許多報紙也屏蔽記者,避免統計他們的新聞是否正在被讀。增加面向公眾的數字新聞端口非常重要,可是現在能幫助我們行使公民權的新聞太少,而吸引我們點擊“下一頁”按鈕的新聞更多。
第三,廣告模式趨于集中網絡。在個別通道收縮時,廣告商們正竭力擴大用戶群體。數十年前,你可能在四大電視網絡上購買廣告時間,就可以覆蓋多數受眾。可是今天,很少有公司能再提供“超級碗”式的廣告。廣告商購買的廣告分散到數百個地方,以最低價格購買更多受眾覆蓋。像Facebook這樣的公司,同樣希望盡可能多地賺錢,這意味著它們需要獲得更多用戶和廣告受眾。利用來自投資者和廣告銷售所得資金,他們可以收購更小的潛在競爭對手。比如Facebook并購Instagram。這種集中模式對在線言論自由存在危險,意味著其,如果這些平臺決定禁止言論自由,其威力將如同政府一樣強大。
第四,即使試圖減少廣告缺點的努力有了結果。為了補償我們繼續受到監控,許多網站承諾提供內容個性化服務,以更好地滿足我們的興趣和品味。向我們提供感興趣的平臺信息,當然我們會產生更多、更具針對性的信息。這種個性化意味著,《紐約時報》的兩名讀者可能看到同一個世界的不同方面,Facebook的兩名用戶也是如此,導致我們選擇朋友或運算法則出現差異。
有研究顯示,這些個性化網站可能引導我們進入回聲室、過濾泡或其他形式的意識形態孤立狀態,這會讓我們陷入敵對陣營,沒有任何共性,包括建立一個辯論的共同事實。許多人已經就此主題發表評論,但很少有人關注“過度個性化”帶來的復雜性。正如吉拉德·洛坦(Gilad Lotan)近來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媒體消費問題進行的分析,他稱對當前加沙戰爭的描述都是“個性化宣傳”。
應建立更好網絡
抱怨技術缺陷比提出解決方案更容易。馬西亞提出一系列建議,限制廣告商利用我們的數據。他認為,我們應該被給與審視和刪除數據的權力,同時對公司保存用戶數據的時間和分享方式提出限制。要想實施這些提議,需要監管者“露出獠牙”。但現在還不清楚聯邦貿易委員會是否愿意對這些?公司施加這樣的限制,因為后者?正成為華盛頓大舞臺的重要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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