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開年,中國光伏及電池產業迎來 “斷奶” 新政。
1月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光伏等產品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顯示,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將電池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下調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
對上述產品中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出口消費稅政策不作調整,繼續適用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本公告所列產品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公告列出涉及產品的具體清單,其中光伏等產品包括249項,電池產品清單包括22項。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產業政策轉向,標志著中國光伏和電池出口稅收補貼時代正式落幕。取消出口退稅既是行業 “反內卷” 之舉,更終結了普惠式補貼模式,推動中國新能源產業從制造大國向創新強國跨越。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發文稱,自2024年以來,我國光伏產品在海外市場面臨日益激烈的惡性競爭,出口價格持續走低,呈現“量增價減”態勢。部分企業在出口過程中,不僅低價競爭還將出口退稅額折算為對外議價空間,導致原本用于對沖國內增值稅負擔的財政資金在議價環節被讓渡給境外采購方。這使得出口退稅政策在實質上轉化為對海外終端市場的補貼,不僅造成國內企業的利潤流失,也顯著增加了我國光伏產業遭受反補貼、反傾銷等國際貿易摩擦的風險,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整體利益與國際形象均產生了負面影響。
適時降低或取消光伏產品的出口退稅,有助于推動國外市場價格理性回歸,降低了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的風險,同時能夠有效緩解國家財政負擔,促進財政資源更合理、更高效的配置。盡管調整出口退稅并非從根本上解決“內卷外化”問題的唯一手段,但從長期看,有利于抑制出口價格的過快下滑,降低貿易摩擦發生的概率。
電池領域,我國動力電池、儲能電池領域長期深陷過度競爭、低價內卷,不僅制約中小企業突圍,更削弱全行業技術創新動力。在此背景下,相關政策擬下調退稅率,倒逼行業淘汰低端產能,向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的產品研發轉型。
據悉,中國出口退稅制度自1985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池類產品隨出口退稅體系同步適用。1994年增值稅稅制改革后,電池出口退稅按增值稅退(免)稅規則執行。我國光伏行業出口退稅政策約始于2013年10月,最初企業可享受高達50%的增值稅退稅比例。2024年11月1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2024年第15號公告,將部分成品油、光伏、電池、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9%。
隨著行業競爭力提升,業內人士指出,中國光伏與電池產業已步入無需政策扶持的發展階段。我國動力電池全球份額逼近七成,儲能電池出貨占比約達九成;中國光伏組件全球市場占有率長期維持在70%以上。
長期來看,調整光伏、電池等出口退稅,有利于減少“內卷式”競爭,推動產業向高端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
發力動力和儲能電池反內卷,1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召開動力和儲能電池行業座談會。
會議指出,我國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發展迅速,在全球范圍內取得階段性競爭優勢。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行業內存在盲目建設情況,出現低價競爭等非理性競爭行為,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削弱行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必須予以規范治理。
會議要求,要強化市場監管,加強價格執法檢查,加大生產一致性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力度,打擊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要優化產能管理,健全產能監測和分級預警機制,加強宏觀調控,防范產能過剩風險。要支持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企業科學布局產能,推動構建優質優價、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要加強區域協同,強化央地協同聯動、綜合施策,加強對本地企業指導,嚴控重復建設,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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