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新能源+”行動實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項目,集成融合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全省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發電滿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3月3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甘肅省“新能源+”行動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項目,集成融合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全省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發電滿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甘肅省“新能源+”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能源強省建設,創新拓展新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多領域系統集成,全力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和視察甘肅時作出的“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系統融合、一體開發、產業協同、場景拓維,深入實施“新能源+”行動,推動新能源與相關產業融合互促、雙向賦能,培育壯大新能源發展新興業態,實現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高水平消納,打造具有甘肅特色的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主要目標是: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項目,集成融合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全省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發電滿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二、深入實施“新能源+”十大行動

(一)“新能源+多能互補”行動。

1.加強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探索應用生物質和煤粉鍋爐并聯燃燒技術。鼓勵燃煤機組摻燒綠氨,擇優確定燃煤機組摻燒綠氨改造試點。開展碳捕集技術路線示范,探索二氧化碳驅油、驅氣等地質利用與封存一體化技術。深化燃煤機組廠用電通過新能源直供等方式實現綠色替代研究。(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推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支持煤炭企業統籌煤炭與煤電、新能源產業布局,加大新能源投資開發力度。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區、工業廣場、排土場、復墾區等場地,加快發展礦區風電光伏產業。因地制宜建設礦區智能微電網,有序開展綠電直連,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擴大礦區綠色電力使用比例。支持礦區布局建設充換電站、加氫站,鼓勵建設“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完善礦區綠色交通服務基礎設施。(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多品類清潔能源協同發展。統籌用好太陽能、風能、氫能、余熱余壓余氣等多種能源,構建供電、供氫、供熱(冷)、供氣等協同聯動的清潔能源供給體系。深化隴東南地區白龍江流域水風光一體化、甘肅南部清潔能源基地等項目研究論證,適時啟動項目前期工作。支持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場站改造升級,采用綠電直連等方式直供就近新增用電負荷。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建設,鼓勵配置或預留電加熱系統,探索光熱與風電、光伏一體化調度運營。支持新能源外送基地配套建設光熱發電項目,提升基地清潔電力外送比例。(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二)“新能源+綠色園區”行動。

4.加快建設零碳園區。以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為重點,大力發展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綠電聚合等綠色用能模式,創建一批零碳園區。堅持“以綠制綠”,鼓勵重點用能企業自主投資建設分布式風光電站、微型電網和新型儲能系統,推動建設綠色工廠、零碳工廠。鼓勵工業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建設地熱能供暖和制冷系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應用。科學匹配工業用戶用能需求,合理規劃建設由高比例清潔能源供給的工業綠色微電網。鼓勵鋼鐵、電解鋁、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企業利用廠區屋頂、邊坡等空間,建設光伏發電、儲能設施,探索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鼓勵企業合理配置可中斷負荷管理平臺,靈活調整排產計劃。(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能源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構建新能源集成融合裝備制造產業體系。發揮新能源建設的撬動作用,促進新能源與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有機結合。積極爭取規劃建設更多隴電外送工程,吸引受端裝備制造產業落地。持續擴大酒泉陸上風電裝備基地規模,推進金昌、武威、張掖等地儲能裝備、智能運維產業延鏈補鏈。加速布局老舊風電光伏設備及廢舊電池回收利用、公共檢測等新能源裝備制造服務產業。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境外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運營。(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務廳、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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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能源+綠氫走廊”行動。

7.持續擴大綠氫產能。統籌布局綠電制氫產業,在河西地區開展綠氫生產及綜合利用先行示范,在隴東地區開展氫能—多能互補綜合能源應用示范,沿“一帶一路”通道省內節點城市打造“綠氫走廊”。持續實施配備新能源建設指標、資金獎補等氫能產業支持政策,研究布局新能源直供、離網運行等綠電制氫項目,推動新能源消納與綠氫產業融合互促。(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壯大氫能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加快引進和培育高效電解水制氫設備、液氫和高壓氣態儲氫設備、加氫設備、氫燃料電池等氫能裝備制造項目。發揮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優勢,在中部地區開展氫能科技創新、氫能裝備制造產業發展先行示范。鼓勵“院企合作”合力攻堅技術難題,開展燃料電池、電解槽、輸氫管道等技術研發應用,實現氫能關鍵技術成果的高效孵化與商業落地。(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拓寬氫能應用場景。拓展氫能在工業、交通、建筑、能源等領域應用場景,加快探索氫能產業商業化發展路徑,營造形式多樣的氫能消費生態。引導傳統煉化、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行業開展設備改造升級,加快推進工業領域綠氫、綠氨、綠醇替代。加快實施能源領域氫能示范,積極推廣氫燃料電池、氫直燃發電調峰等技術。積極探索在物流、通勤、公交、景區、環衛等領域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示范,根據市場需求加密加氫站布局。(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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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能源+鄉村振興”行動。

10.深入推進馭風沐光行動。加快推動馭風沐光項目建設,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設置公益崗位、收益分紅等“村企合作”方式,帶動鄉村集體經濟增收創收。持續推動配電網改造升級,提高電網對分布式電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鼓勵發電企業采用適宜鄉村環境的節地型、低噪聲、高效率、智能化的風電機組和技術。落實綠色金融和鄉村振興金融政策,創新投融資方式,推動馭風沐光項目順利實施。(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委金融辦、人行甘肅省分行、甘肅證監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助力現代寒旱特色農業發展。在具備條件的養殖小區、林業管護設施、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場所規劃建設光伏電站,為養殖場通風降溫、水肥一體化灌溉、種植設施智能溫控等提供綠色電力,延伸“新能源+特色產業”產業鏈。發展“板上發電,板下種植、養殖、育林”等農光互補、牧光互補、林光互補模式。推動農業生產生活設施電氣化、清潔化改造,大力推廣新能源農機具、智能電動灌溉系統、綠色低碳倉儲冷鏈設施。集成應用可再生能源、智慧能源管理和循環農業技術,探索推進零碳農業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有序推進農村用能清潔替代。有序推動農村地區自發自用分布式新能源發展,支持農戶在炊事、洗浴等環節以電代柴、以電代煤。支持生物質資源豐富地區,就近建設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點,穩步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給。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穩妥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促進淺層地溫能集群化應用,積極推廣小型分散式地源熱泵技術。(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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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能源+生態保護”行動。

13.加快推進“光伏治沙”示范工程。積極爭取林草濕荒一體化保護修復、鞏固防沙治沙成果、“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等方面國家政策支持,加快建設涼州區九墩灘千萬千瓦級光伏治沙示范基地項目。積極推進荒漠化防治與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探索“光伏+生態治理與修復”高效融合發展防沙治沙新模式。(省林草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探索礦區生態修復再利用。鼓勵盤活利用廢棄礦山、采煤沉陷區、尾礦庫等生態修復土地,統籌開展生態治理修復與效益型新能源開發,探索用于儲能電站建設。科學利用廢棄礦井、鹽穴、硬巖硐室、枯竭油氣藏儲庫、地下含水層等天然密閉腔體,探索壓縮空氣儲能、儲氫等技術路徑。(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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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能源+交能融合”行動。

15.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加強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設計,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桿塔等資源。積極應用分布式光伏、車網互動、智能微電網等技術,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公路邊坡及站場、鐵路站場、機場候機樓等交通場所建設新能源發輸儲用一體化設施。持續推進綠色出行“續航工程”,加密高速公路沿線充換電基礎設施,完善普通公路充換電網點布局,逐步提升干線公路沿線快充、超充站覆蓋比例。(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廣交通領域清潔運輸。加快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持續推進新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快遞物流、貨運配送等領域應用。研究氫能車輛高速通行收費相關政策,推動“疆煤入甘”等大宗貨物運輸通道新能源重卡運輸示范。探索無人機、無人車等無人設施在物流配送、道路救援、應急保障、低空旅游等領域的應用場景。(省交通運輸廳、省工信廳、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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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能源+綠色建筑”行動。

17.推動光伏建筑一體化。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不斷推動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鼓勵建筑光伏一體化設計,推動光伏幕墻、光伏玻璃等產品在工業廠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改造的應用。鼓勵新建公共機構、廠房屋頂科學合理加裝光伏系統。(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動建筑用能清潔化。因地制宜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推進城鎮建筑供熱制冷清潔替代。加快構建以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回收等多種熱源相互補充的清潔低碳供熱模式。開展全省地熱資源勘查評價,摸清地熱資源分布和構成,探索適合省情實際的地熱供暖開發利用模式,積極推進全省中深層地熱資源供暖工程建設。(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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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能源+數字經濟”行動。

19.推動算電融合互促。加快推動慶陽數據中心集群綠電聚合項目建設,提升“東數西算”國家樞紐節點綠電消費占比。在新建數據中心積極推廣綠電聚合、綠電直連等綠電供應模式,鼓勵算力企業參與綠電綠證交易,推動“綠電—算力—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加強數據中心智慧能源管理,引導數據中心加強用能監測分析與負荷預測,促進新能源與算力設施協同優化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廣“人工智能+新能源”應用。強化新能源領域氣象探測設施和數據資源規范化管理。針對新能源出力波動性與間歇性問題,構建以多時空尺度氣象預報為核心的氣象服務體系,提高新能源功率精準預測精度。利用大模型、遙感、機器人、智能穿戴等技術裝備,實時監測場站環境及設備運行狀態。開展新能源場站運行狀態智能診斷、運維方案智能生成、設備故障預測性維護等應用,提升新能源電站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省氣象局、甘肅能源監管辦、省能源局、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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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能源+科技賦能”行動。

21.提升科技攻關水平。以定向組織、揭榜掛帥等方式,開展光伏、風電、光熱和先進核能高效綜合利用及裝備制造關鍵技術攻關。在新型能源領域繼續布局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聚集。試點高比例新能源特高壓柔性直流輸電。推廣構網型控制技術,提高新能源涉網性能和主動支撐能力。(省科技廳、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動產學研一體化。培育組建新能源領域創新聯合體,鼓勵產業園區建設試驗平臺與教學基地,推動基礎研究、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一體化發展。實施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梯次培育計劃,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在新能源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環節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省科技廳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十)“新能源+未來產業”行動。

23.促進新能源與未來產業雙向賦能。依托資源稟賦,統籌推進未來制造、未來材料、未來健康等未來產業培育與未來能源協同發展。堅持以綠電供給賦能產業發展,積極引進智能制造、生物制造、激光制造等關鍵核心技術項目,發展新型金屬、無機非金屬、先進高分子等新型材料,打造全綠電供應夜景旅游、新能源研學與觀光體驗、零碳智慧療養等綠色文旅康養融合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堅持以產業升級驅動綠色能源革新,通過人工智能強化電網調度和支撐能力,大數據提升新能源電站風光功率預測和運維效率,物聯網構建分布式能源與微電網生態,先進材料助力光伏、儲能、氫能裝備迭代升級,推動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文旅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三、強化支撐保障

(一)優化多元資源配置,提升系統調節能力。加快推進內用煤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建設,力爭早日建成發揮效益。優化新型儲能布局,推動儲電、儲熱、儲冷和壓縮空氣、氫儲能等多類型新型儲能發展。提升需求側響應能力,健全負荷管理體系,推動各類工商業負荷、虛擬電廠、智慧園區、數據中心、負荷聚合商等積極參與需求響應市場。(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甘肅能源監管辦、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二)加強輸配電網建設,提升接入送出能力。加強省際間交流輸電通道聯絡,提升甘肅與陜西、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電力互濟能力。強化省內750千伏骨干網架,加快推進河西走廊北通道建設,力爭2030年前投運。重點圍繞城市、工業園區等負荷中心,完善330千伏電網規劃布局。加強配電網統籌規劃,加快推動一批配電網建設改造,提升配電網安全可靠供電和應對極端災害能力,滿足分布式新能源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大規模發展需求。(省能源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三)加快建設大容量通道,提升隴電外送能力。建成隴電入浙、隴電入川等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持續擴大隴電外送能力。積極推動庫姆塔格、巴丹吉林二回等后續直流工程納入國家規劃并適時啟動建設。持續推動國家沙戈荒大基地新能源項目建設,提高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持續深化純清潔能源特高壓外送通道項目研究。(省能源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肅:力爭到2030年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6億千瓦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細化落實舉措,壓實工作責任,推動“新能源+”行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要搶抓政策機遇,結合相關領域發展規劃,主動超前謀劃重大項目,加強電力、交通、水利、網絡等基礎設施配套,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建成一批具有標志性的示范工程。要完善重點項目融資對接機制,推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碳質押等金融產品落地。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激發全社會各領域參與“新能源+”行動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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